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个体工商户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经营成本上涨、市场消费不振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仍存在政策获得感不强、流动性不足等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抓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12号)、《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为明确企业设在合作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阅读全文>>
企业财税服务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6日
注册在合作区的居民企业,从事符合条件产业项目的,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在合作区,属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对于仅在合作区注册登记,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任一项不在合作区的居民企业,不属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不得享受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阅读全文>>
企业财税服务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促进深港涉税服务业联动发展,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打造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培育国际化涉税专业人士队伍,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制定以下措施。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促进深港涉税服务业联动发展,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打造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培育国际化涉税专业人士队伍,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制定以下措施。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深市监规〔2013〕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于2015年6月25日重新发布,有效期五年,于2020年6月24日发布第一次续期,有效期3年。该《暂行办法》对加强深圳市网上商事登记管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具...阅读全文>>
注册深圳公司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为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决定对拟对《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深市监规〔2013〕16号)进行续期,...阅读全文>>
注册深圳公司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4日
Copyright © 深圳仰泽商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014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