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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对纳税人申报比对异常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问:新电子税局对纳税人申报比对异常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报提交时出现申报比对异常提示,按申报比对规则分为“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和“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

“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意味着纳税人申报时,保存报表,系统提示比对异常,可以选择继续保存或者返回修改。选择继续保存时,申报表保存成功,比对不通过数据形成后台记录并发送提醒消息给纳税人,纳税人申报流程完结(但仍有比对异常流程需到前台处理);选择返回修改进行更正申报无误后,比对异常流程和记录自动消失。

“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时,如果纳税人申报时只要出现一条属于强制的,系统将不允许提交申报表,纳税人需返回修改更正申报,直至系统不再提示违反“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

需要说明的是,比对异常转办流程需要推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异常处理。在比对异常没有解除前:对于数电票纳税人,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后)虽然恢复,但视为纳税人存在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比对不符或逾期未申报情况,阻断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对于未切换仍使用税控设备的纳税人,税控设备无法解锁,不能开具发票。

建议纳税人在比对异常流程发起后,尽快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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