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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国公司可否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答:目前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另一种是以“承包经营”的经营方式。其他经营模式暂不可以设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国务院尚未出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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