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问:公司变更后,领取营业执照时窗口是否应出具变更通知书,以备企业作其他相关变更(如变更税务登记证)?
答:①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
②涉及到登记事项变更或备案的,领取营业执照有需要时可取得“登记通知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8:3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Copyright © 深圳仰泽商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014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