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在哪里打印?
答:①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
②业务办理完毕可到辖区分局窗口打印“登记通知书”;已打印过通知书的,窗口不予补打。
③2017年1月17日之后的业务,原经办人可以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查询申请记录,进入查看“业务材料”,点击“登记通知书”自行打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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