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优惠目录》)难以界定的,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负责出具意见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为明确企业设在合作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前海税务局、宝安区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在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的同时避免空壳公司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服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为全面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对在前海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香港居民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与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以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不得同时享受两项优惠。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对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按照2000元/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港澳青年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及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补贴。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对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未正在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未正在享受深圳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或前海合作区居住保障服务的,按照1000元/月给予居住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对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在前海合作区就业的港澳青年(45周岁以下),按照博士8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学士3000元/月、副学士或者高级文凭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支持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在孵团队超过10家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人以上(其中香港居民2人以上),签约的科技服务机构数量6家以上,创业导师人数5名以上,自有可支配的创业投资基金且规模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孵化载体,由前海管理局予以800元/㎡/年奖励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设在合作区(按照国务院2023年12月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定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内阅读全文>>
惠企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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